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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花板”干部肖晓鹏退休前以权谋私走入歧途发人深省

来源:中国网.廉政中国 发布时间:2010-10-11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如此“天花板”干部 张浩/漫画 



  肖晓鹏,云南省财政厅原副厅长、省政府金融办公室原主任(正厅级)。他担任厅级干部长达15年,在还有6年就将退休的一段时间里,他见仕途无望,产生了贪念,并抓住机会大捞钱财。

  7月28日,云南省普洱市中级法院对肖晓鹏贪污、受贿案进行了开庭审理。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至2008年,肖晓鹏在任云南省财政厅副厅长、省政府金融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财政资金批复、人员调动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财物等折合人民币17.4万余元,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国家财政资金577万元。据此,法院以肖晓鹏犯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20万元。

  9月25日,办案检察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肖晓鹏案是典型的“天花板现象”现实版,它告诫为官者一定要正确对待功名利禄和进退去留,为自己的政治生涯画上一个完美无瑕的句号!

  1.退休前6年,由清廉到贪婪

  1974年,肖晓鹏到云南省财政厅工作。虽然只有金融专业中专文凭,但是肖晓鹏虚心好学,工作勤奋。1983年,他被提拔为云南省财政厅行财处副处长。从那以后,他的仕途可谓一帆风顺。1994年,肖晓鹏当上了云南省财政厅副厅长。从1983年晋升为副处长到2002年的20年时间里,肖晓鹏处世低调,廉洁勤奋,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然而,从2003年开始至2008年,也就是退休之前的6年时间里,肖晓鹏慢慢地“出事”了。

  办案检察官向记者介绍说,肖晓鹏由清廉到贪婪,究其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对“官位”心理不平衡,在“再升”无望的情况下,利用手中的权力,能捞就捞,挖空心思地捞!对此,肖晓鹏的说法是:“看到我们一起被提升为处级干部的,尤其是我当副厅长时的下属都上去了,我知道自己上不去了……”由此可见,肖晓鹏虽然没有直白“因为自己再提升无望就大捞钱物”,但确实用实际行动表现了出来。

  然而,肖晓鹏对自己利用职权将套取的国家专项资金据为己有的行为并不认账。在法庭上,当检察机关指控肖晓鹏伙同他人贪污国家资金577万元时,他大喊“冤枉”。尽管肖晓鹏对自己伙同他人贪占国家巨额资金的事实矢口否认,但在如山的铁证面前,他的辩解是苍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