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校纪委书记(江西省监察委员会驻南昌航空大学监察专员): 洪梅 

校纪委副书记:

监督检查室主任:李国培

综合办公室主任:余良熠

综合办公室信访科副科长:吴华东

监督监察室监督科副科长:张晓亮

监督检查室科员:章立

综合办公室审理科科长:

综合办公室综合科科长:彭颂

校纪委下设两个室:综合办公室和监督检查室,均为副处级建制。校纪委副书记为正处级,室主任为副处级。

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与校纪委合署办公。监察专员、监察专员办公室对省纪委省监委负责。

校纪委编制、内设机构、职数仍延续现有设置。内设机构承接监察专员、监察专员办公室相应监察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