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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长鸣

湖北大学原副校长李金和借学校基建之机受贿八十余万被判刑十三年

来源:检察日报 发布时间:2008-11-08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个多年分管本单位基建工作的高校领导,利用手中权力收起“黑钱”来却无丁点“斯文”可言,学校的每一项基建他几乎都不放过,6年里共收受建筑商贿赂的人民币81万余元、美金4200元,其中最多一次就收下10万元人民币。7月28日,武汉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湖北大学原副校长李金和(副厅级)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从1998年1月起6年多时间里,李金和曾先后担任湖北大学校长助理、后勤产业集团总经理、副校长及校基建工程招标领导小组负责人。2004年初,广东深圳一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接了湖北大学图书馆的内装修工程,该公司经理吴某为感谢李金和在承接工程中对其公司的“支持”和“帮助”,于同年5月的一天请李金和吃饭,饭后吴某送给李金和的“礼物”竟是10万元人民币,李金和欣然笑纳。此后,吴某又先后3次请李金和吃饭,每次饭后他就给李金和送上2000元钱作为“打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