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里有话:私车公养
近日,南丰县通报一起莱溪乡政府计生所干部王文龙默认其子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7月至2018年1月期间,王文龙默认其儿子王某(莱溪乡政府聘用制司机)利用负责保管的公车加油卡,为王文龙私家车加油,共加油11次,所涉金额2558.56元,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2018年4月,王文龙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这正是--
私车怎可公家养,
八项严规明镜悬。
贪小图微不偿失,
铸成大错空悔恨。
(漫画/黄晋 诗文/吴小琴 黄水泉 南丰县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余良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