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贫困生资助工作“三条”禁令——学校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再出新招
9月,新学期开学后,贫困生资助工作陆续启动,学校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也步步紧跟,深入基层学院对贫困学生资助工作开展了监督抽查。
根据监督抽查情况,学校认真总结梳理了贫困生资助工作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并在9月26日学校学生工作会上再出新招,明确提出贫困生资助工作“三条”禁令:“严禁辅导员、班主任及从事学生资助工作的其他人员,借评审之机,向学生做出承诺、索取好处(包括现金、礼品、宴请等);严禁指导老师(含研究生导师)以各种名义要求与受助学生共享资助金(含分享资助金、接受礼品、宴请等);严禁教师和学生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甚至二次分配学生资助金”,为学校贫困生资助工作划红线、亮底线,严防损害学生利益的不廉洁行为发生。
据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相关精神,学校已于8月下旬分别到学校学工处和定点帮扶村资溪县石峡乡茶园山村对贫困学生资助和定点帮扶村扶贫两个方面工作开展了监督检查。
责任编辑:余良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