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纪委开展信访举报宣传活动
图为开展信访举报集中宣传活动现场
为适应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需要,落实全国、全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会议要求和相关文件精神,6月22日,学校纪委开展信访举报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接受教职工咨询等方式集中宣传信访举报受理范围、职责权限、工作程序、举报人权利义务和举报方法,澄清认识误区,引导广大教职工依法、如实、有序、有效举报。同时,纪委还利用学校微信公众号、校园网站等新媒体进行宣传,安排领导干部进行接访等。
据悉,按照最新要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范围明确为“六类受理、三不受理”,体现了有所为有所不为。属于受理范围的六类信访举报包括: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对原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不服未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诉。对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单位职责范围的;仅列举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而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纪检监察机关不予受理。
责任编辑:余良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