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举行科研经费、财政专项经费自查工作布置会
为贯彻落实教育厅《关于开展科研经费、财政专项经费自查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科研经费和财政专项经费管理,11月19日,学校举行了开展科研经费、财政专项经费自查工作布置会。校长余欢、纪委书记王玉芝、各学院院长及分管科研工作副院长,党政办、宣传部、纪检监察室、统战部、学工处、校团委、发规处、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处、审计处、实设处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余欢主持。
会上,余欢首先就学校开展科研经费、财政专项经费自查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进行了传达,科技处及计财处处长分别就科研经费及财政专项经费进行自查的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进行了具体介绍和布置。
王玉芝在讲话中列举了近期媒体上曝光的科研经费典型腐败案件,指出科研经费管理已经成为高校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她结合去年上级审计机关对学校进行的科研经费审计调查情况、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正在进行的有关科研经费使用问题核查,以及学校审计处正在开展的科研经费专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以具体的事实告诫大家,学校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同样存在不规范行为,一些科研人员对国家反腐败的高压态势仍视而不见,充耳不闻,违规违纪使用科研经费,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和警醒。她回顾了学校纪委近年来在规范科研经费方面开展的多项警示教育活动以及督促相关部门完善科研管理规章制度、加强信息公开等工作,强调在加强教育提醒的基础上,学校纪检监察及审计部门将切实履行监督部门的职责,依法依纪依规进行执纪监督和审计监督。同时强调,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查处的腐败案件,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按照学校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她希望,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落实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将“一岗双责”牢记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以自查工作为契机,加强对职责范围内工作以及干部、教职工的管理、教育和监督,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余欢在总结讲话中强调,科研经费是学校的公有经费,科研人员决不能将科研经费视为个人财产。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学校开展科研经费、财政专项经费自查工作的大背景,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将此次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位科研人员,认真部署、积极落实,通过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和漏洞,及时进行整改和纠正,切实做到依纪依法管理和使用好科研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