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抓五个环节 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实到位
2013年,学校始终坚持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紧紧围绕“强化领导抓制度,明确任务抓分工、强化意识抓承诺、定期督考抓落实、重视结果抓追究”五个环节,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
第一,强化领导抓制度。成立了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修订下发了学校《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意见》、《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办法》、《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实施办法》、《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实施办法》等4项基础性制度,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实提供组织制度保障。
第二,明确任务抓分工。制定下发了学校《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将全年6个方面36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具体责任落实到每一位校领导,并明确了责任单位、协办单位及完成时限。同时,召开了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明确了工作任务,进行了任务分解,提出了责任要求。
第三,强化意识抓承诺。以签订责任状、承诺书等形式,组织学校与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基层党委、各单位(部门)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组织学校科研人员签订了科研人员廉洁从业责任状;组织全校处级干部填写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自律承诺书;组织学校招标项目中标单位签订了廉洁从业承诺书。
第四,定期督考抓落实。根据学校年度《实施意见》的责任分工及完成时限,学校于2013年9月及12月分别对《实施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了2次督查督办,了解掌握工作进展,研究分析存在问题,督查推动工作落实。同时,年底开展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7个检查考核组组长均由校领导担任,通过深入基层听取汇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及查阅资料等方式,切实了解25个基层党委(总支)、26个机关、教辅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促工作整改落实。检查考核结果以学校党委会纪要形式在办公系统予以公开。
第五,重视结果抓追究。重视检查考核结果的运用,检查考核结果作为被考核单位(部门)党政领导班子评优评先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领导干部的民主测评情况记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对检查考核为基本合格等级的单位,学校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亲自约谈所在单位党委书记,并对该单位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对其他单位,学校纪委书记亲自约谈其党委书记和纪检委员,反馈检查考核结果、下达整改任务,并重点谈党委(总支)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责任的要求。同时,学校重视责任追究,根据学校《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实施办法》,2013年共有2名党政领导干部受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