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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纪委下发通知 要求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9-17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营造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学校纪委下发通知,要求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

《通知》指出,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认真查找党风廉政建设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研究双节期间消极腐败问题的特点和表现,深刻认识不廉洁问题的严重危害,切实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增强自警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本单位(部门)教职员工的教育引导,率先垂范,带领本单位(部门)教职员工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

《通知》强调,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举办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送“红包”);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组织旅游等活动;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从事业经费中支出预付卡、购物券等购买费用,各类支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条例。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禁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等;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接受用公款安排的旅游、健身、娱乐、宴请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以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形式收钱敛财。同时,要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

《通知》重申,各级领导干部要密切联系群众,积极转变作风,心系教职员工冷暖,广泛深入地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切实解决师生员工的实际问题;要高度重视教职员工来信来访,依法及时地处理教职员工反映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教职员工利益的行为;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全力畅通诉求表达渠道,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切实维护校园的和谐稳定。

《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各负其责,切实加强对本单位(部门)关键环节和重点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学校财务、审计等职能部门要严格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审计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违规的单位(部门)和个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并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