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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2012年艺术类招生考试省外校考监察工作圆满结束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3-07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我校2012年艺术类招生考试省外校考于20121月至2月,在湖北、广东、河南、安徽、山东等十七个省陆续展开,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根据教育部、江西省关于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监察工作的要求,对其中十三个考点进行了监督监察。整个招考过程公开公正、规范有序,全体招考人员均能自觉遵守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纪律,恪尽职守,认真负责。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艺术类招生考试省外校考工作领导。学校艺术类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学校2012年艺术类招生考试工作程序和方法,努力规范招生考试管理,增加招生考试工作透明度,更好地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2012年艺术类招生考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同时,学校艺术类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党委副书记黄士安、纪委书记王玉芝在纪检监察室、招生就业处等部门负责人的陪同下到多个考点进行巡视,要求大家把维护好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真正做到阳光招生、廉洁招生。

2、加强教育,切实强化艺术类招生考试省外校考工作责任。学校参与招生考试的三个学院和两个相关部门,分别召开本单位(部门)艺术类招生考试省外校考工作动员会。会上重申艺术类招生考试省外校考工作程序和要求,强调评分标准与办法以及违规处理办法,强化工作人员的法纪意识和责任意识,明确各单位(部门)以及人员的职责。特别是要求各考点负责人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招生考试规范管理工作,切实维护招生考试工作的严肃性。

3、突出重点,切实加强艺术类招生考试省外校考工作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积极做好校考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一是考前在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并随机编组;二是对所有参与招生考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三是开考前将评分教师手机统一收齐装袋;四是加强对考试过程的监督监察。

4、积极探索,努力完善艺术类招生考试省外校考工作规程。2012年,学校在认真总结去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表演专业(空乘方向)实行新的操作规程。即在考生入场前,按序贴号牌入场。该方式既减轻了评审教师的工作量,又加强了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

截至2012221日,学校艺术类招生考试省外校考监察工作圆满结束。整个招考工作共派出各类招考人员220余人次分赴22个考点,部分招生就业处和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大年刚过就赶至考点组织协调招生考试工作,音乐学院副院长、学院纪检委员万绍芷老师母亲病故,艺术学院邓瑛老师怀孕三个多月仍坚守岗位、认真工作,充分体现出招考人员高尚的职业道德和忘我的工作精神。

下阶段,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将进行阅卷、统分、复评、复核等各项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室将继续本着“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的原则,按照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管理办法》,切实履行监督监察职责,确保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阳光工程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