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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201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监察工作圆满结束

来源: 发布时间:2011-10-12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教育部(教学司[2011]14号)和《南昌航空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暂行办法》(校研字〔2010〕12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学校201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于9月21日正式启动。为维护学校推免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做好监督监察工作,确保我校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有序进行。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2011年9月21日,学校召开了2012年推免工作会议,专门研究部署推免工作。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纪委书记王玉芝要求各学院高度重视推免工作,严格掌握推荐条件、标准、方法和程序,实行择优选拔,努力提高推免生质量,确保推免生工作政策规定透明、信息公开。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基层纪检委员作用,切实履行监督监察职责,保证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是严格工作程序。其一,开展推免工作教育。提高师生员工对推免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的认识,明确推免工作的政策、纪律和要求。其二,公开推免工作信息。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推免工作,切实做到推免政策、推免生资格、推免程序、推免计划、推免结果等的公开,防止暗箱操作。其三,严格推免资格审查。严格审查参加本次推免工作的工作人员资格,有直系亲属的教职工不得参加推免工作;同时做好参加推免的学生资格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学生必须淘汰。其四,严格推免工作程序。把推免工作与学校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制定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运作程序、监督制约以及投诉举报渠道,切实健全工作制度,严格工作程序。
    三是强化监督监察。其一,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201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监察工作的通知》,明确监察工作要求。其二,学院纪检委员全程参与学院推免工作,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纪检监察室报告。其三,学校纪委书记、纪检监察部门领导及研究生学院领导对有推免资格的学院进行了全面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推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指导保证学院顺利完成推免工作。其四,建立健全书面复议、调查申请及投诉举报受理机制,公开电话、信箱、电子邮箱等三条申请、举报渠道。对在推免工作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依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