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学院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2010年4月2日上午,文法学院召开了全体党政班子、各系(部、中心)主任、各教工支部书记、团委书记、组织员等参加的专题学习会,全体与会党员干部系统认真地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学习会由学院党委书记刘继勇同志主持。
健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通过集中、系统地学习文件,与会党政领导干部发表了各自的学习体会,表示作为学院领导干部,责任重大,今后会更加严格的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在选人用人之前,多听听群众的声音,做到工作细致、程序规范、考察深入全面,使学院选人用人更加准确,更加到位。
为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避免用人失察失误,严防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规违纪,学习会对学院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等有关制度提出了要求:一是党政领导要带头学好文件。学院党政领导要吃透精神,领会实质,切实增强依规照章办事的自觉性,防止用人失察失误,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严格遵守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原则。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坚持党委领导、分级负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严格要求、违规必究的原则。三是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和原则程序,知晓违反规定应承担的责任后果,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把好选人用人关。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学院要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职责,完善对用人失察失误的举报查处措施,严格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