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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研究部署学院廉政风险排查与防范管理工作

来源:文法学院 发布时间:2010-04-26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2010年4月20日下午2:00,文法学院党委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学院廉政风险排查与防范管理工作,学院全体党政班子成员、各系(部、中心)主任、团委书记、组织员等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刘继勇同志主持。
    在党委(扩大)会上,成立了学院廉政风险排查与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拟定了《关于学院各单位实行岗位廉政、廉洁风险防范管理制度的通知》,用以指导学院各单位廉政风险排查与防范管理工作;系统学习了重大事项决策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流程、廉政风险排查方法和工作流程等。
    最后,刘继勇书记对学院廉政风险排查与防范管理工作提出了以下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是拓展源头治腐领域,强化对权力监督制约,实施保护干部的一项重要举措。要认真组织学院干部职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让大家充分认识到,在全院实施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是新形势下深化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落实“预防为主、防范在先”方针的有效措施;是落实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三个更加注重”(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推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一次重要尝试。
    2、全面查找,完善防控。要把在学院各级干部和普通教职员工在行使职权以及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中存在的风险点全部融入到廉政风险点的内容中,对在行使职权以及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中存在的风险点的查找要认真、具体、实在。学院各单位负责人要承担起责任,认真部署、组织排查;强化“人人有责”的意识。通过风险辨识评估,规范和增强全员依法从教、依法管理、廉政从政的能力。
    3、突出教育,防范管理。要通过廉政警示教育、典型示范、廉政文化建设等形式,深入开展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学院干部职工的反腐倡廉自觉性。通过完善制度加强预警、强化问责、从严责任追究、完善监督防范体系,建立起学院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长效机制,推进学院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程序化、规范化和系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