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指南
一、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受理范围
(一)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按照管理权限分级受理下列信访举报: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出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5.对原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不服未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诉。
6.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反映下列事项的信访举报,纪检监察机关不予受理:
1.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
二、纪检监察机关提倡、鼓励实名举报,对举报人使用本人真实姓名或者本单位名称,有电话等具体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纪检监察机关对举报人的姓名、电话、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对泄露秘密的,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三、举报人应如实提供所掌握的全部情况和证据,对所举报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夸大、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经调查核实确认属于诬告陷害的,依规依法严肃处理,或者移交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四、举报途径
1.来信请寄:江西省南昌市丰和南大道696号 南昌航空大学纪委 收(邮编: 330063);
2.来访请至:江西省南昌市丰和南大道696号 南昌航空大学办公大楼(图书馆)1706;
3.来电请拨打:0791-83863486;
4.信箱:前湖校区办公大楼(图书馆)一楼西侧
邮箱:nchu83863486@163.com
南昌航空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