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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出具廉政意见流程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4-03 11:27:53 浏览次数: 【字体:

办事对象

各单位、教职工

线上/线下地点

线上邮箱:zhangxiaoliang@nchu.edu.cn

线下地点:行政楼1703办公室

申请材料

开具廉政意见用途、相关依据要求、申请单位联系人或申请人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

办事流程

1.申请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 先后由室主任、校纪委副书记、校纪委书记审批

3.经办人登记盖章

4.开具电子廉政意见材料,在收到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回复至申请单位联系人或个人邮箱;开具纸质版廉政意见材料,在收到申请材料的5个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到行政楼1703领取

到场办理次数

1次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5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

83863087


责任编辑:余良熠